助力2025环广西世巡赛骑游广西活动环上林大龙湖自行车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中共上林县委员会宣传部
上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
广西自行车运动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上林县西燕镇人民政府
上林县振林集团
上林县大龙湖风景区
三、运营单位:广西乐行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
四、协办单位:上林县融媒体中心
上林县弘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五、比赛时间: 2025年8月9日(星期六)
六、比赛地点: 上林县大龙湖风景区
七、活动内容:
(一)开赛仪式:上午8:45——9:00
(二)山地自行车赛:上午9:00——11:00
(三)裁判组统分、成绩核验
(四)颁奖仪式:11:20—11:40(大龙湖风景区停车区)
(五)参赛选手参加欢乐农家宴
(六)活动结束,自行游览上林各景点风光
八、竟赛项目:山地自行车个人赛(大龙湖环形山地自行车赛道,单圈长度32公里。附:比赛线路示意图)
九、竞赛组别、年龄规定:
(一)男子青年组:16-39岁
(二)男子中年组:40-60岁
(三)女子组:18-55岁
十、竞赛办法及本次比赛有关规定:
(一)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的《自行车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比赛办法:
1、比赛:男子青年组首先出发,5分钟后男子中年组出发;3分钟后女子组出发,一次决出所有名次。
2、各组选手按报到时序号顺序排列出发。
(三)竞赛车辆使用外胎标准为1.95或以上外径尺寸,不得使用削齿等减少胎齿的改装行为。参赛选手必需使用带避震前叉的山地自行车比赛,不得对前叉进行放气、捆扎等改装。必需拆除货架、车锁等与竞赛无关部件。
(四)选手必须佩戴头盔,并按赛会要求绑(扣)好计时芯片及号码牌,不得私自裁切、修剪号码牌。
(五)参赛选手必需按时参加大会规定的各项活动。
(六)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:
1.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2.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3.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;
4.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5.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6.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;
7.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;
8.妊娠。
(七)所有参赛人员赛前须签署免责声明及安全协议书。
(八)申诉程序
1、选手或俱乐部如对裁判员判罚或成绩存有疑义,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口头申诉无效;
2、申诉有效期为比赛结束后、成绩公布前,不可在比赛进行期间向裁判员提出异议;
3、申述费:200元/次;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:
(一)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2025年7月25日15:30 —8月3日18:00。注:报名成功后不接受退赛申请。
2、本次比赛预计参赛运动员160名(多报不限),其中男子青年组65人,男子中年组65人,女子组30人,依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受理,报满即止。
3、报名信息要求:姓名+身份证号(或其它有效证件)+联系电话+血型+紧急联系人电话
报名链接:野途网
4、赛事报名联系人:韦宁 13507888959
(二)参赛费用
1、本次比赛使用电子计时,收取芯片押金。
2、参赛费用人民币180元/人(含保险、当天比赛后农家宴费用及100元芯片押金,其中芯片押金赛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)。参赛选手在报名时,需同时缴纳参赛费用,不缴纳费用者,不安排比赛。如有陪同来观赛者及需参加农家宴活动者,请在报到时说明人数,并按50元/人的费用缴纳。裁判员也按此费用缴纳。
3、组委会推荐酒店,费用自理。
4、参赛选手往返参赛交通费用自理。
(四)报到:
1、裁判员及运营团队于8月7日报到。
2、参赛选手于8月8日14∶00——18:00报到并办理参赛相关手续。
报到地点:全季酒店
酒店前台电话:0771-5220001
推荐酒店:全季酒店(标间220元/天,0771-5220001)、维也纳酒店(标间128元/天,0771-5202266)、尚客优品酒店(标间120元/天,0771-5202388)、城市便捷酒店(标间130元/天,0771-5225799),以上酒店皆含早餐。
3、未能在指定时间报到的选手将取消比赛资格。
十三、熔断机制
遇有以下直接或可能与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致以的,主办方将启动“熔断”机制:
(一)自然灾害,包括水旱灾害、气象灾害、地震灾害、地质灾害、海洋灾害、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;
(二)事故灾害,包括各类安全事故、交通运输事故、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;
(三)公共卫生事件,包括传染病疫情、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、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、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;
(四)社会安全事件,包括恐怖袭击事件、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;
(五)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。
十四、奖励办法:
(一)男子青年组奖励前三十名,前三名分别给予1200、1000、800元奖金、奖杯及证书。第四至六名分别给予500、400、3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七至第十名给予各2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十一至二十名给予各1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二十一至三十名给予各50元奖金及证书。
(二)男子中年组奖励前三十名,前三名分别给予1200、1000 、800元奖金、奖杯及证书。第四至六名分别给予500、400、3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七至第十名给予各2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十一至二十名给予各100元奖金及证书,第二十一至三十名给予各50元奖金及证书。
(三)女子组奖励前二十名。前三名分别给予800、600 、400元奖金、奖杯及证书。第四至六名分别给予2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七至第十名给予各100元。第十一至二十名给予各50元奖金及证书。
完成比赛的选手都给予完赛证书与奖牌。
十五、仲裁和裁判员:
大会设仲裁委员会,执行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。总裁判长、主要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广西自行车运动协会抽调。
十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